根据《云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程序,省财政厅对各州市推荐及省属企业申请的2013年追加申报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36个项目材料进行了初审,并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的基础上,拟对云南新源再生产业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线升级改造”等36个项目予以扶持,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13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5个工作日)。
一、对拟扶持企业和项目有何质疑或意见,请在公示有效期内向省财政厅反映。
二、最近,部分不法分子通过伪造电话、短信等形式致电各级财政部门或企业,以向上级申报项目、核实项目等为借口,进行诈骗活动。特此提醒,凡属财政厅企业处业务工作,我们均会按照正常工作程序逐级予以传达,请各部门、各相关企业,小心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接到类似诈骗电话及短信,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相关情况告知省财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871-63627682(传真)
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监察室):0871-63645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