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五市财政局、环保局,各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2011年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为确保项目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在广泛征集环保科技需求的基础上,结合近期和“十二五”期间环保工作重点,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出”以及环保科技要为污染防治、污染减排及环保产业做好支撑服务的原则,提出2011年度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科研项目申报范围和2011年度环保科技工作重点。请各市县和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科研项目申报范围及重点研究内容
(一)申报范围
申请项目应属以应用推广为目标的研究,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本通知的重点研究内容、研究成果。超出重点领域内容范围要求的申请材料一般不予受理;符合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研究成果能为环境管理提供直接的科技支撑。同时,避免与当前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地方科技计划重复。
(二)重点研究内容
1、大气总量控制与减排
针对我区燃煤电力行业企业较多的实际情况,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与管理方案研究,提出减排技术方法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的综合监管体系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开展移动源氮氧化物总量控制与监管体系研究,提出氮氧化物总量控制与监管的技术体系,宁夏主要温室气体排放量测算与预测研究。
2、水体污染防治
针对地表水体污染问题,开展湖泊湿地的修复净化技术,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处理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
3、农村环境保护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技术研究及提升、农村生活垃圾的回收、处置和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农村秸秆气化推广应用研究。
4、固体废物
宁夏危险废物污染现状及处置方式研究,宁夏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宁夏危险废物动态监管系统应用研究,工业炉窑共处置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控制技术研究。煤化工残渣处置和利用过程的环境风险控制技术研究。宁夏沿黄经济区沼渣沼液安全回收处置及综合利用研究。城市污水厂污泥收集、贮存、转运以及处置处理过程中,恶臭物质的产生、释放、扩散规律的调查与研究。
5、生态保护与建设
沙坡头自然保护区植被恢复及沙漠化防治技术示范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建议单位必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自治区级科研项目的综合能力,鼓励优势单位进行产学研用组合。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同期只能主持一个环保专项资金科研项目,并且过去三年没有科研信用管理不良记录。
(二)为保证项目的入选,项目申请者应认真研究2011年度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科研项目重点研究领域,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并认真填写《宁夏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申请书要按规定的格式打印,一式四份,通过所在单位报送,个人直接申报不予受理。
(三)请项目依托单位按照申报重点,指导和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特别是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符合申报要求。并将申报项目汇总后(附电子版),统一报送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建设处、自治区环保厅科技标准处。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请书(格式可在自治区环保厅网站http://www.nxep.gov.cn下载)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30日前报送环保厅科技标准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bzc123@126.com。
联 系 人:自治区环保厅科技标准处 杨发奎 冯颖
联系电话:0951-5160971(传真)
联 系 人: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柳静
联系电话:0951-5056130
邮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处
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