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2015〕6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同意重庆市万州高级技工学校升级为
技师学院的批复
市人力社保局:
你局《关于批准重庆市万州高级技工学校为技师学院并更名的请示》(渝人社文〔2015〕14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规范技师学院举办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8〕17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市万州高级技工学校筹建技师学院的情况,同意重庆市万州高级技工学校升级为技师学院,并更名为重庆万州技师学院。
二、重庆万州技师学院的隶属关系、管理体制、单位性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保持不变,主要承担通过学制教育培养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任务,属职业教育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范畴。
三、你局要加强对重庆万州技师学院的业务指导,督促学院加强管理,规范办学,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我市产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万州区人民政府,市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