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填报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条件初审表的说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9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接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处紧急通知,现已启动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条件初审工作,并将其作为2013年国家创新基金补助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重要环节。请各地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要求的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认真填写《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条件初审表》(以下简称“初审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地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2012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要求的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填写初审表。

  2.各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务必认真、真实填写初审表,并确保与后期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材料所填内容一致。

  3.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对公共技术服务机构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盖章后,填写《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情况汇总表》,于5月13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高新中心(超过截止时间的,将不予受理),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nanyq@hbstd.gov.cn。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艳群  赵峰

  电  话:87135655  87133931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5号湖北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

  邮  编:430071

  2013年5月8日

 

  附件:

  1.关于填报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条件初审表的说明

  2.2012年国家创新基金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要求

  3.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条件初审表

  4.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情况汇总表

  5.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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