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14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7    浏览次数:2

沪教委职〔2014〕11号

各区县教育局、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73号)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3〕85号)要求,现将《2014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各区县教育局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做好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的政策咨询和指导等服务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有何意见与建议,请及时与我委职业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张福顺,联系电话:23116722。

  附件:2014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3月14日

附件

2014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法

  为了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的工作,现制定2014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随迁子女办法。

  一、工作原则与管理机制

  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招收随迁子女工作,仍以“学生申请、学校招生、统一办法、全市统筹”为总原则,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统筹协调招生计划、宣传、报名、考试和录取等各项招生工作。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

  2014年中职校随迁子女招生计划1万名左右(招生学校及专业见附件1),纳入本市中职校外省市招生计划,其中,中高职贯通教育模式招生计划550名左右(见附件2)。招生学校根据各区县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人数、学校办学条件,确定招生计划。根据随迁子女报名和录取情况,招生学校在办学条件许可前提下,可以提出扩大招生计划申请。

  (二)报名和填报志愿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14〕2号)有关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方可报考本市中职校。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报名点(见附件3)填写《2014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报名表》,并填报志愿。

  考生可根据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具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中高职贯通志愿和中职志愿,可以兼报或选择其中一项填报。中高职贯通志愿可以填写三个专业志愿,中职志愿可填写一个学校志愿。该表经考生和家长签字后,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一律不得更改。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委托上海远程教育集团所属上海市电视中等专业学校负责受理随迁子女招生考试报名工作,上海市电视中等专业学校所属的各区县电视中专分校为随迁子女招生考试报名点。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报名点工作指导,负责向辖区内有随迁子女就读的初中学校宣传招生政策和公布报名点,共同做好随迁子女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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