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能源〔2013〕45号
各产煤市、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有关煤炭生产企业(矿井):
根据自治区工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能源〔2012〕502号)的安排,我委委托广西煤炭工业协会和广西煤矿安全技术协会组织专家对有关煤矿进行了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协会专家经过对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分别出具了《关于2012年度部分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审核结果的报告》(桂煤协会办字[2012]51号)和《关于河池市来宾市2012年度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审核工作的报告》(桂煤安协报字[2013]1号)。经审核,我委同意广西煤炭工业协会和广西煤矿安全技术协会的报告。现将我区2012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2年底,全区共有煤矿119对,其中地方国有煤矿26对,乡镇煤矿93对。除了因停工等原因未参加2012年度瓦斯等级鉴定的煤矿58对外,参加2012年度瓦斯等级鉴定的有61对煤矿,其中,59对煤矿符合鉴定要求,2对煤矿不符合鉴定要求。在符合鉴定要求的59对煤矿中,地方国有煤矿16对,乡镇煤矿43对;生产煤矿24对,技改煤矿35对;小型煤矿(30万吨/年及以下)50对,中型煤矿(30万吨/年至120万吨/年)9对。
二、瓦斯等级鉴定结果
(一)高瓦斯煤矿3对(均为乡镇煤矿)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合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矿、五矿;
广西罗城伟隆煤业有限公司鑫源煤矿。
(二)瓦斯煤矿56对
1.国有煤矿16对
(1)百色市14对
广西右江矿务局有限公司长岭矿、州景矿、塘内矿、小龙矿、公篓矿跃进井、水埠矿、林场矿、那读矿、那音一矿、保群矿。
广西百色矿务局有限公司东怀矿、东笋矿二号井、那怀矿、那荷矿。
(2)钦州市1对
广西钦州矿务局稔子坪煤矿。
(3)河池市1对
广西都安县那精煤矿有限公司三号井。
2.乡镇煤矿40对
(1)河池市24对
——环江县8对
广西环江下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下金矿、广西环江红山朝阳煤业有限公司朝阳矿、广西环江洞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洞角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雅京煤矿1号井、3号井、6号井、9号井、10号井。
——金城江区2对
河池市国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矿、三矿。
——罗城县8对
广西罗城伟隆煤业有限公司广安煤矿、北崖煤矿、盛隆煤矿、金龙煤矿、小山煤矿、北陵山煤矿一号井、北陵山煤矿三号井、大塘煤矿。
——宜州市6对
宜州市安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拉浪一号井、拉浪二号井、拉浪四号井、拉浪五号井、拉浪六号井;广西成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六桥煤矿一号井。
(2)来宾市12对
广西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东矿斜井、东矿下麦井、三矿石村二号井、三矿二号井、三矿三号南斜井、三矿三号北斜井、三矿五号井、六矿中许斜井、七矿洛山井、九矿168南斜井、十五矿一井区、平阳一号井姜村斜井。
(3)南宁市1对
上林县祥龙矿业实业有限公司那良斜井。
(4)崇左市2对
扶绥县新帝矿业有限公司新帝一号井,扶绥县东罗工矿实业有限公司广龙矿。
(5)百色市1对
田东县坡洪有限责任公司坡洪煤矿。
三、以下2对煤矿核查结果不符合鉴定要求,需要按要求重新鉴定后方可确认瓦斯等级。
(一)广西罗城伟隆煤业有限公司古毛煤矿二号井
该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与鉴定月的瓦斯日报表、监测监控系统的数值偏差较大。
(二)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合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一矿
2012年下半年以来,该煤矿只有4个掘进工作面进行开拓生产,未形成回采工作面正常生产,鉴定出来的瓦斯等级数据不能代表该煤矿正常生产的瓦斯涌出情况。因此,要求该矿形成回采工作面正常生产后,重新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四、由于停工等原因未参加瓦斯等级鉴定的煤矿(井)58对,暂未确认瓦斯等级,待定。
五、要求
(一)各煤炭企业(矿井)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安监总煤装[2011]162号)的要求,严格进行瓦斯管理,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二)不符合煤矿瓦斯等级鉴定要求的煤矿(井),必须按要求重新进行瓦斯等级鉴定。
(三)因停工等原因未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的煤矿(井),必须在按复工复产程序报批开工后3个月内,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四)未经我委确认瓦斯等级的煤矿(井),不能从事煤炭生产(建设)活动,必须于2013年4月底前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并经我委确认后方可开展生产(建设)工作。
(五)各产煤市、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本辖区内所有煤炭企业(矿井)的日常监管,督促煤炭企业(矿井)要认真做好瓦斯监控监测和管理工作。
附件:广西2012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