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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油田30×104t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12-11-15    浏览次数:2

  一、建设项目简况

  彭阳油田地处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东部,自2008年开始,彭阳油田主要围绕演23、演24井区进行勘探与评价,油田开发方案规划2012~2014年在彭阳油田演34、演39、演43、演56井区4个井区进行全面开发,建设规模达到30×104t。建设内容包括原油开采、油气处理、原油储运、污水处理回注等主体工程和给排水、消防、供电、通信、道路等配套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 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钻井废水、钻井泥浆、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压占土地、破坏植被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 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无组织烃类挥发和加热炉烟气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采出水回注、生活污水、井场站场噪声、生活垃圾、含油污泥等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发生事故情况下的环境风险影响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采用丛式井钻井技术,对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综合利用不外排;钻井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定期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2. 运行期主要环保措施

  原油多采取密闭管输;站场加热炉燃用伴生气、原油或原煤,高烟囱达标排放。区部、保障队、生活点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站场绿化、洒水;各站场和值设防渗旱厕,生活杂排水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采出水经除油、过滤等处理后达标回注油层,不外排。各站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以减缓对声环境的影响。含油污泥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外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此外建设单位制定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相关规划,选址选线基本合理,在落实工程设计和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和以新带老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到当地环境容许的程度,从环保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在本网站查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油区范围内的普通公众,相关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行业专家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普通公众、相关单位及行业专家对项目建设的态度、项目选址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及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九、相关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超低渗透油藏第三项目部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756500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传真):029-86571956

  评价单位: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

  联系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438号  邮编:710054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9-87821769

  传真:029-87821762

  邮箱:hp02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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