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科高字[2014]18号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经(工)信委、财政局,各国家级高新区:
根据《湖南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决定在全省征集2014年度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现就项目征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以加强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加快高端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动创新能力建设为主要目标,坚持企业主体,强化产学研合作,通过组织实施好一批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攻克一批具有全局性、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转化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科技成果,促进新兴科技和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促进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规划纲要的部署,在项目计划安排上,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破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加快高端科技成果转化相结合。项目计划安排方面,以产业化为目标,着力于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
(二)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领域跨越发展相结合。安排的项目,要全面反映重点产业优势产业的重大技术需求,有效解决产业的关键技术问题,充分体现技术的领先性和带动性。
(三)坚持企业主体与协同创新相结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应,巩固企业科技投入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多元化筹集配套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其他社会资金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全面推进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产学研金一体化协同创新。
三、项目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一是必须属于我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二是与产业紧密结合,属于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重大突破,或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立项意义重大;三是必须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形成创新资源高度聚集的合力。项目须突出“五新”:即掌握新技术、开发新工艺、形成新产品、转化新成果、发展新产业。
(二)项目分类要求
项目按照两大类别征集,一类是科技攻关类项目,一类是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