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评选表彰(推荐)四川省(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者)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63号)有关精神,在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审核的基础上,经四川省(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者)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等43个单位、成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处长马苍蓉等61名个人为2015年四川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干部群众如有需要反映情况的,请以真实姓名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联系电话:028—86725620(兼传真)
联系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附件:四川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四川省(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者)
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