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首批吉林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05    浏览次数:4

各市(州)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电子商务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吉商信息 [2014]11号)的有关要求和工作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申报、答辩、评审、公示等流程。现确定辽源电子商务园区等10家基地(见附件)为首批吉林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特此通知。

  附件:吉林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名单

 

 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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