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及科技部等八部委《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设立了科技金融专项资金,力推科技金融结合,以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难题。现就科技金融专项资金补贴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已获得国家、自治区相关科技计划支持且正在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的项目,在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使用银行贷款、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产生的利息、担保费用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中介费用等。
二、申报条件
⒈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能力,企业核心技术和产品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⒉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技术创新,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良好的企业文化。
⒊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已经获得银行贷款或担保机构担保贷款。
三、申报材料
⒈《宁夏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⒊贷款合同、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⒋贷款利息、担保费等付款证明的复印件。
⒌近两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⒍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⒎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及各类科技计划支持的证明文件。
四、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须各市县科技局审核推荐,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于2012年11月15日之前报科技厅科研条件建设与财务处,同时提交电子版至nxsclxjj@163.com信箱。有关申报的具体事宜请登录www.nxkjt.gov.cn查看。
联系人:徐锦娟 冯榆霞
电 话:0951-6087036 0951—5032796
地 址:银川市公园街24号
邮 箱:nxsclxjj@163.com
附件:宁夏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申请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