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投资〔2015〕392号
嘉兴市发改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长江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2015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150号)转发给你委,请抓紧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和建设任务,加强资金和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并按季度将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资金到位情况、施工进度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报送我委。
列入本计划的项目,均纳入浙江省中央投资项目稽察监管体系,请严格按要求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和数据信息填报工作。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6月17日
抄送: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港航局,嘉兴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