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亚沙会期间加强全省蔬菜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08    浏览次数:2

鲁农质监字〔2012〕23号

关于亚沙会期间加强全省蔬菜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有关农业质量检测中心:

  为扎实做好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以下简称亚沙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由省厅对有关市进行一次蔬菜质量安全专项监测(《2012年亚沙会期间蔬菜质量安全专项监测方案》详见附件1),同时要求全省各市在本辖区内全面组织开展蔬菜质量安全监测工作(《2012年亚沙会期间蔬菜质量安全监测方案》详见附件2),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

  第三届亚沙会将于6月16日-22日在我省海阳市举行,届时将有来自亚洲45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参赛。赛事期间和赛事之后,还要到我省各地进行观光游览。各市要充分认识做好亚沙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好亚沙会期间蔬菜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由省厅组织开展的蔬菜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各相关市要积极配合,组织本市工作人员协助开展样品采集、前期处理等工作,并准确记录受检对象名称、责任人姓名,以备追溯。

  各市在本辖区内开展的蔬菜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要充分利用当地的检测资源,组织能够承担监测任务的质检中心立即开展工作,无法承担监测任务的可以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增加农药残留监测项目,蔬菜主产区和旅游区要加大抽样数量。

  收到质检机构反馈的不合格样品检测情况表后,各市要立即对不合格样品进行追查,并将查处结果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厅。

  二、各检测中心要高度负责

  承担任务的检测中心要按照《监测方案》和农业部《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行为规范》要求,本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科学、公正、及时、准确地做好抽样和检测工作。检测结果确认后,要及时告知被检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农业厅。一旦发现有违反监测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要严肃对待监测结果

  对农产品进行监测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状况和变化情况的重要途径。监测结果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调整或强化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未经省农业厅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不得将监测结果作为依法处罚依据。

  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联 系 人:张平 邱庆浩

  电  话:0531-67866093 67866352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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