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第一季度全省环境应急信访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3-05-14    浏览次数:3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鄂环发[201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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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第一季度全省环境应急信访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境保护局:

  为了使各地环保部门进一步了解全省环境应急与信访工作的整体情况,加强工作交流,督促各地环保部门进一步做好环境应急与信访工作,按照环保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从今年起,省厅将建立环境应急与信访工作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全省环境应急与信访工作情况,遇有重大情况,随时通报。现将2013年第一季度全省环境应急与信访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环境信访工作情况

  (一)环境信访事项受理情况

  一季度,全省共受理环境信访事项6200件,其中,来信1151件、网上投诉1268件、电话3499件、来访282批/420人,信访量较去年同期增长22%。

  一季度,省厅直接受理环境投诉件214件,其中群众来信12件、电话79件、网上来信114件、来访9批17人。信访量较去年同期增长24.4%。另外省信访局转办来信2封,抄送2封、转来访群众1批1人;环保部交办群众来信5封;环保部12369系统交办21件,省信访局和环保部交办、转办量与去年同期相当。各地投诉情况详见附件一。

  (二)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一季度,大部分地区能够按时办复信访事项,省厅交办件各地按期办复率达到了98.3%。办理较好的地区有武汉、襄阳、黄冈、宜昌等地。

  各地环保部门在办理环境信访事项时以“事要解决”为目的,以严格执法为手段,以规范程序为前提,采用各种方式、方法,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在办案过程中一些好的做法,值得借鉴:

  一是积极耐心上门做工作,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突破口。如武汉市江岸区环保局处理的京汉大道艺居广告装饰公司粉尘噪音扰民问题,经江岸区环保局多次上门耐心协调,该公司已停止营业,不再从事广告生产经营活动,使此矛盾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二是面对群体性问题,稳控和执法双管齐下,防止因信访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如荆州市松滋市湖北启星化工有限公司设备调试引发的群体性问题,在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层层稳控和全力协调下,厂群纠纷得到基本处理。企业整改期间,当地环保部门加强监管,对于许多群众因担心和质疑引发的投诉,能积极调查、核实和逐一进行答复。

  三是做好宣传和沟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如宜昌市长阳县金环塑料厂环境污染问题,长阳县环保局在要求企业停产整改后,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企业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和“三同时”验收,不得擅自恢复生产。群众认为企业废水排入清江污染饮用水源,经查不属实。当地环保部门和企业积极做好周边居民的沟通和宣传解释工作,防止了矛盾激化。

  四是加强企业搬迁过程中的环境监管,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如黄冈市蕲春县横车镇驸马坳村百赛建材有限公司缩合反应过程中产生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周边造成了一定影响,黄冈市蕲春县环保局在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的同时,加大了对企业环境监察、监测和督办力度,确保环境安全和企业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已定于2013年年底进行整体搬迁至黄冈市化工园区落户,目前厂房已建设完工,并定于6月份进行部分搬迁。在搬迁期间,蕲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积极与群众沟通,取得群众支持和理解,防止出现污染纠纷。

  总体来讲,一季度各地区办信质量有所提高,但是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地区在办理信访件的过程中,关键的信访事项未调查清楚,导致信访人对信访件办理不满意;二是部分地区在办理信访件的过程中,未及时与信访人沟通联系,信访事项办结后地方环保部门对处理意见未落实或未按要求答复信访人,导致信访人反复向省厅投诉,重信重访量明显上升。一季度,省厅接到的信访事项,重复率高达8.7%,较突出的地区有黄石、荆州、宜昌、黄冈、随州等地。三是少数地区信访件办复报告不规范,还存在要素不全的问题。一季度,厅应急信访办已就部分信访事项调查不明或未答复信访人的信访件退回地区重办。

  二、环境应急工作情况

  一季度,省厅注重加强敏感时期的环境应急工作,及时下发《关于做好“两会”、“两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12]350号),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做好环境应急工作,确保环境安全;针对今春降水偏少,河流水位偏低等情况,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水华”现象预警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鄂环办[2013]54号),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加强监测预警及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水华”事件的环境管理和妥善应对,重点针对群众饮水安全做好有关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环境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一季度,全省共发生1起突发环境事件,即荆州市沮漳河轻度“水华”事件(一般):2月23日荆州市沮漳河发生轻度“水华”,影响荆州区菱角湖管理区部分居民饮用水安全,荆州市环保局组织环境监察、监测人员开展环境应急监察和监测工作,省厅游爱宁巡视员赴现场协调并召集荆州市政府、荆州市环保局、宜昌市政府、宜昌市环保局、当阳市政府、当阳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召开专题协调会,制订了上游沿岸企业限产、漳河水库加大放水量、水厂加强水处理措施、环保部门开展应急监测等八项应急措施,3月4日-5日,根据荆州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沮漳河水质COD和藻类指标已经恢复正常,沮漳河水华现象已消除,因应急处置及时,措施得力,菱角湖管理区水厂一直保持正常供水,未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明显影响。

  我省环保部门还参与了2起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分别是仙桃市仙隆化工厂和宜都市华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火灾事故,均没有造成环境影响。

  2013年1月1日以来,我省武汉等地区连续遭遇雾霾天气影响。针对以上情况,省厅召开专题厅长办公会议研究空气污染的形成原因和应对措施,省环境监测站通过全省99个空气自动站和武汉市超级站对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分析研判变化趋势,通过部门网站实时发布空气质量最新情况及预测信息,通过电视台、广播、报刊、官方微博等媒介进一步扩大信息的受众面,指导公众做好防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附 件:1.各地区环境信访情况统计表

  2.环境应急与信访工作简讯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5月3日

    鄂环发[2013]20号【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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