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1、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一带一部”新定位要求,抢抓新一轮改革开放和国际沿海产业转移的短暂机遇期,加大对接上海自贸区、“一带一路”力度,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依托园区等功能性平台,紧紧围绕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农业产业化、现代服务业、新型城镇化三个专题,以重大项目为抓手,以对接、推介、考察活动为载体,突出湘南示范区建设、特色(示范)园区(示范带)打造、重点企业服务和优化发展环境“四个重点”,力求实现重大项目引进、重点企业落户、重点区域对接、重大平台搭建和重点园区建设 “五个突破”。
(二)工作目标
2、重大项目有新的突破。全年引进(以完成工商注册为准)投资总额2亿元人民币(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产业转移项目(全行业口径)130个,力争完成150个,培育一批百亿项目、千亿产业;湘南示范区启动第三批重大项目(投资额5000万美元或与之相当人民币以上)100个。
3、重点企业有新的进展。新增世界500强(在湘设立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国内100强企业(在湘设立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8家。
4、重大平台上新的台阶。启动“省级以上园区倍增计划”,力争全省新增国家级经济开发区1-2个,新增综合保税区1个;湘潭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封关运行。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优势,加快推进湘南示范区建设
5、强化规划引导。按照《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湖南省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制定三市建设的子规划,确定各市战略定位、发展的主导产业集群、重点园区、重大平台、重大基础设施和引进培育的重点企业,进一步加大对接粤港澳、东盟和海西经济圈力度。
6、加大政策支撑。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43条政策,发挥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的撬动效应。结合新一轮改革开放,争取省里出台的新政策在三市先行先试。省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进一步研究完善保障示范区建设的具体意见,落实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区域合作、国际物流、园区平台、口岸通关、要素保障、人才引进和培养等各个方面出台的措施,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对湘南示范区在财税、金融、投资、用地、产业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三市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具体政策,着力引进一批百亿项目和(区域)总部企业。
7、培育产业集群。依据省政府出台的湘南三市总体产业规划及湘南三市各自比较优势,各市重点发展壮大2个左右具有竞争力的主导产业集群,扶持培育2个左右具有发展潜力的特色产业集群。
8、推进重大项目。加快推进示范区第一批、第二批已启的206个重大项目建设。召开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工作座谈会暨第三批重大项目启动仪式,启动示范区第三批重大项目。第三批重大项目建设的重点要放在带动力强的龙头项目和产业链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通关、物流、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研发设计、环保、中小微型企业创业基地等产业转移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和园区及周边生活配套服务项目上。
9、完善平台支撑。支持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郴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衡阳松木工业园申报和建设国家级经开区,推进示范区内省级园区扩区、调规,提升综合承载和服务能力,支持示范区内各县区设立工业集中区,逐步构建示范区内“每市均有国家级园区、每县区均有工业集中区”的重点园区体系。加大重点企业引进力度,积极发挥衡阳综合保税区作用,支持郴州出口加工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支持永州蓝宁道新等加工贸易走廊设立公共保税仓。加快推进衡阳、永州“内陆无水港”建设,充分发挥郴州快件中心和郴州“内陆无水港”的功能。
10、打通出省通道。争取打通往西南和东部方向出省的便捷通道,增强湘南示范区的辐射和产业集聚能力;增加车次和站点,发挥“五定班列”的作用。
(二)进一步创新方式,加大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产业对接力度
11、突出重点对接区域。在巩固、提升与“珠三角”合作的基础上,加强与港澳台、新加坡和以上海市为重点的“长三角”的全面合作,拓展与北部湾经济区、海西经济圈和以京津为重点的环渤海经济圈等区域的对接合作。
12、创新对接活动方式。进一步按照“点对点、专业化、产业链”的思路,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对接活动。一是紧密跟踪重点产业转移新动向,积极联络世界500强和跨国公司中国总部,对接国内100强央企、优势上市公司、大型民营企业,进一步提升承接的档次和水平。围绕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省内已有的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设备、电站及输变电成套设备等优势产业以及农业产业化、现代服务业、新型城镇化三个专题,拓宽招商领域,加大现代服务业招商力度,积极承接龙头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落户湖南,培育和延长产业链条,打造千亿产业集群。二是通过市场方式在北上广深等地建设10个左右商务代表处,搭建承接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的综合服务平台。三是依托100家境内外重点商协会,通过龙头企业带动、招商顾问牵线、商协会抱团推动以及沿海地区政府部门支持促进等方式,开展针对性强的专业对接活动。支持在湘投资商开展以商招商。探索网上招商方式。加大与市州和园区合作招商力度。四是落实我省与上海浦东新区政府、台湾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上海市商委、上海新沪商协会等签订的全面合作框架协议,以协议为纽带开展招商。五是做好重点企业和重要商协会来湘考察对接活动。六是深化与商务部投资促进机构和国字号行业协会的交流和合作。
13、抓好重大对接活动。认真组织“湖南湘潭综合保税区专场推介对接会”(1月13日)、“马年新春台南恳谈会”(5月下旬)、2014年湖南(上海)投资洽谈活动周(6月下旬)、第二届湘南承接产业转移投资贸易洽谈会(11月左右)、湖南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湖南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等6大产业对接活动,积极参与中博会、厦交会。
(三)进一步加大外向型企业引进力度,强化园区产业集聚和发展外向型经济主阵地的作用
14、完善园区综合承载功能。明确园区定位和发展规划。推动园城一体化发展,加大对园区及周边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配套的投入(包括对园区水、电、路、汽、通讯、公交以及排污基础设施,生产生活配套的投入),提升园区的承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要创新园区管理体制,积极探索托管、代管等方式,试行一区多园、多区一园等多元化模式,发展共建共享、收益分层的“飞地经济”。建立园区招商引资互补互动机制,整合招商引资资源,防止恶性竞争。
15、打造特色(示范)园区(带)。编制全省承接产业转移主导产业布局指导意见,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围绕1-2个特色产业,推动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开发集约,将园区做大做优做特。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加快配套园区产业建设,逐步形成完善的产业集群和发达的配套协作体系,实现“龙头”带“配套”,“配套”引“龙头”的良性发展格局。做好省级特色(示范)园区(带)的认定工作。
16、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扩容升级。争取望城经开区年内升级为国家级经开区,指导永州经开、郴州经开、醴陵经开、金霞开发区、邵阳经开、怀化工业园编制升级为国家级经开区的申报资料,争取1-2家园区年内启动部门征求意见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扩区调规,制定省级园区标准和统计分析制度,对园区进行动态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其它各类园区纳入省级园区(工业集中区)管理;支持尚没有设立省级工业园(工业集中区)的区、县设立工业集约发展的园区平台。指导、跟踪郴州出口加工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长沙临空经济区、岳阳临港新区申报综合保税区;加大产业承接力度,积极发挥衡阳综合保税区作用,指导湘潭综保区加快建设和招商引资,按国家规定的期限通过验收并封关运行。
17、加大标准厂房建设。重点支持省级以上园区用于承接产业转移和重点转移企业用于扩大生产的标准厂房。全年标准厂房建设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
18、做好国家级经开区相关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商务部做好园区数据报送、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参训和对口援建新疆鄯善工业园工作。启动“经开区清洁能源”工程,指导国家级经开区产业转型升级,创建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和生态工业园,走低碳、绿色、循环发展之路。加大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人才培训力度。
(四)进一步降低综合运营成本和强化要素保障,抓好重点转移企业和重大转移项目服务。
19、跟踪落实重大项目。抓好总投资2亿人民币以上的内资项目,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切实抓好九兴控股4家箱包主体厂和37家配套企业、基伍手机长沙智慧港项目、格力集团宁乡生产基地、中国五矿铜业深加工项目、华润集团郴州永州项目、衡阳华耀城项目、蓝思科技新材料项目、台达电子二期项目等重点项目的落地和投产;继续跟踪落实好红星美凯龙、苏宁云商等项目,督促已开工项目特别是湘南示范区两批启动的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抓好第三批重大项目的调度和启动。
20、协调服务重点企业。加大对百亿级项目、千亿级产业集群核心骨干企业的协调服务力度,解决其在做大做强过程中的问题。支持重点企业延长产业链,加强与配套企业合作,走集约化、规模化、集群化道路。
(三)保障措施
21、进一步完善“三库”,即项目库、客商资源库和产业基础数据库。
22、建立项目全程跟踪制度。根据国内产业转移的新趋势和我省经济和产业发展的要求,确定目标项目和企业,从企业发展战略、转移动态和意向、在谈、签约、落地、在建、投产和营运,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及时了解情况,及时采取对策,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3、建立统计分析制度。建立承接产业转移统计分析制度,对全省承接产业转移重大项目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及时了解和把握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4、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通过省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的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项目推进和重点企业营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5、完善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工作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将引进承接产业转移重大项目纳入发展开放型经济绩效考核。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需要的产业转移项目,给予一定期限的资金扶持,特别重大项目给与特殊支持;对引进的部门和单位,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奖励。
26、建立“湖南承接产业转移综合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