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四川蜂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10-26    浏览次数:4
川府函〔2015〕217号



万源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建立四川蜂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万府〔2014〕8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四川蜂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8°14′—108°28′、北纬31°45′—31°55′之间,总面积13650.24公顷(其中核心区5487.54公顷,缓冲区2346.15公顷,实验区5816.55公顷),以森林(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尽快将该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界线予以公告。同时,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领导,正确处理保护生态环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关系,做好自然保护区机构建设、规划与管理工作,保护好珍贵的自然资源,促进自然保护区事业健康发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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