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关于征集重大新药创制研发需求建议的函》(卫科药专项管办〔2013〕2号)精神,卫生部和总后卫生部决定开展重大新药创制研发需求建议的征集工作。现就做好我区重大新药创制研发需求建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关于征集重大新药创制研发需求建议的函》(卫科药专项管办〔2013〕2号)要求,组织申报,并认真填写重大新药创制研发需求建议表。
二、请于2月22日下午5:30前,将重大新药创制研发需求建议表送达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处913室(电话:0771-2633078),同时发电子文档至:kjtzsc2004@126.com;逾时不予受理。
三、未尽事宜,请与有关人员联系。
卫生部科教司:赵阳、柴慧婷
电 话:010-68792243,010-68792241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卢汕、于志伟
电 话:010-88225198,01088225195
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处:莫长林
电 话:0771-2618795
附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关于征集重大新药创制研发需求建议的函》
2013年2月17日
相关下载:
关于征集重大新药创制研发需求建议的通知.doc
附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关于征集重大新药创制研发需求建议的函》.pdf
重大新药创制研发需求建议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