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统筹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

发布日期:2015-05-07    浏览次数:3

  5月6日,农业部在安徽省蚌埠市举办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培训班。记者从培训班上获悉,今年起农业部将把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统一起来,对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认定后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进一步完善教育培养、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工作制度,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农业部党组成员、人事劳动司司长曾一春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会议认为,新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农村实用人才是广大农民的优秀代表。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需要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相互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其中认定管理是精准定位“人”、衔接配套“物”的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既要见物、更要见人”的重要前提。现阶段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的认定标准,反映的是靠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装备武装起来的农业到底需要什么素质水平的人才来支撑。通过认定,可以分门别类、分层分级研究农民的培训需求,可以为落实各项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提供依据。

  会议提出,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要统筹起来,为了统筹推进认定工作,将农村实用人才简化为3类: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带动型、社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要把出台扶持政策作为前置条件,把财政补贴资金、示范推广项目、土地流传政策、金融信贷支持等与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挂钩;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要兼顾好几个类别之间的关系,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的重点是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的重点是生产经营型农民,目前开展认定的地区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和农村实用人才试点县;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要建立科学的认定标准;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要凝聚各方面的力量。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