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江西省节能减排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起草小组完成了《稀土金属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性地方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1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邮件或电话形式反馈至省质监局标准化处。
联系电话(传真):0791-86355633
地址: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 (邮编:330029)
电子邮箱:jxsjbzc@jxzj.gov.cn
附件:稀土金属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报批稿).pdf
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报批稿).pdf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