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科技管理部门:
为推进大连市的科技创新创业,促进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快速发展,现开展2015年度大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县科技管理部门按照《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推荐辖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参加认定工作。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精神,鼓励“孵化 创投”、互联网在线科技创业服务平台等以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申报新型孵化器,申报条件依据专业孵化器的标准适当放宽。
三、申报文字材料一式3份,但评审材料中第四部分“在孵企业情况汇总”部分的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并准备1份即可。
四、申请材料电子文档光盘1份。
五、请于2015年4月20日前,由区级科技管理部门将所有材料及科技管理部门的推荐函,报送至大连市科技局科技创业处。
六、联 系 人:李勇
电 话:39989879, 39989876,
电子邮箱:13387856565@163.com
附件:1. 评审资料要求
2. 2015年度大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
3. 2015年度大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信息表
4. 毕业企业情况汇总表
5. 在孵企业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