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专题调研的通知》(商办建函 〔 2013 〕 270号)及《关于推荐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的函》(商建城函 〔 2013 〕 26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专业调研
请对本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有关情况进行调研,填报 《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发展情况调查表》;
二、推荐重点商品交易市场
推荐要求:
(一)依法批准设立,手续齐全;
(二)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基本服务功能健全;
(三)年成交额 1 亿元人民币以上;
(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经营情况良好,最近 2 年连续盈利;
(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近 3 年没有违
法违规记录。
《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发展情况调查表》和《重点商品市场基本情况表》 于 2013 年 5 月 27 日前报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王宏
电话: 0851-8555695 传真: 8555697
邮箱: 49230782@qq.com
附件:1.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发展情况调查表
2.重点商品市场基本情况表
2013年5月22日
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发展情况调查表.xls 市场基本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