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遵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行政审核中心: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遵义县龙坑镇泽银塑料加工厂等2家企业(明细附后)符合发证条件,准予发证。现将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2013年第7批)下达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一、对于由省局核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根据省局批准的许可证编号等内容,在10个工作日内,由省局行政审核中心完成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各市(州)质监局要及时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情况通知当地县局。
二、各市(州)质监局要及时组织企业做好在产品包装上加印或者加贴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志的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获证信息录入“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各地在工作中碰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局食品生产监管处联系。
附件:贵州省食品相关产品2013年第7批获证企业名单
贵州省质监局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