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令
第 1 号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2013 年修订)》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 2013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 2008 年 12 月 23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2008 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 2008 年第 4 号)同时废止。
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 2002 年第 346 号)的规定,属于本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符合本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可按照本目录的有关政策执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
商 务 部 部 长:高虎城
2013 年 5 月 9 日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