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1-05-09    浏览次数:2

    浙政发〔2011〕2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规定,决定授予“冲拔式车载大直径高压天然气无缝钢瓶关键技术及产业化”等26项成果201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授予“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新材料新技术新体系研究”等92项成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授予“煤粉与油雾混合气流燃烧、传热过程的计算机模拟技术与产业化应用”等161项成果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授予“盐酸表柔比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3项成果省科技成果转化奖一等奖,授予“纳米超硬薄膜制备及应用关键技术研究”等15项成果省科技成果转化奖二等奖,授予陈正勇等6人省科技成果转化奖三等奖(具体获奖项目和人员名单由省科技厅负责印发)。

  希望获奖的科技工作者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全省科技工作者要向获奖人员学习,继续发扬潜心钻研、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勇攀高峰的精神,努力创造更多更好的科技成果,为深入实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和科技强省建设,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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