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2014〕21号
市水务局、市农委:
沪水务〔2014〕102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农田水利规划(2012-2020)》(以下简称《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要在满足《上海市农业布局规划》和《上海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农田水利设施在开展现代农业建设、抵御自然灾害、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中的重要作用,构建由“市内5片区、域外农场1片区”组成的农田水利总体规划布局。其中,市内5片区为:崇明三岛绿色优质农产品生态灌溉片区,杭州湾北岸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片区,黄浦江上游“农、林、水”绿色涵养(高水平)片区,沪北远郊菜粮现代农田水利设施示范片区,环城都市田园水利设施完善片区。
二、要围绕农田水利外围设施、田间设施、田间配套工程、灌溉清洁水源工程以及信息化等五个方面开展建设,并根据各片区农业发展需求和农田水利现状,确定50个重点乡镇(项目区)作为农田水利项目重点建设区域。
请你们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内容以及市、区(县)分工的原则,加快推动《规划》落地。同时,与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不断推进本市农田水利建设。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