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二○○三年一月二十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C]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翁礼华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02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汇总预算为464.30亿元,实际执行数为566.85亿元,完成预算的122.1%,比上年增长13.2%,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3.7%。支出汇总预算为643.50亿元,实际执行数为749.46亿元,完成预算的116.5%,比上年增长25.5%,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2.4%。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计算,2002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加上预计的中央税收净返还和中央各项补助,并通过调入部分预算外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款项等,预计全省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02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62.93亿元,实际执行数为71.02亿元,完成预算的112.9%,比上年增长24.6%,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3.3%。支出预算为94.60亿元,实际执行数为105.35亿元,完成预算的111.4%,比上年增长17.2%,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1.0%。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02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加上预计的中央税收净返还、中央各项补助和市县净上交,并通过调入部分预算外资金和动用上年结转款项,预计省级财政收支平衡。
2002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为163.37亿元,实际执行数为204.87亿元,完成计划的125.4%,比上年增长135.2%;其中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为44.65亿元,实际执行数为62.92亿元,完成计划的140.9%,比上年增长44.7%。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为162.33亿元,实际执行数为208.38亿元,完成计划的128.4%,比上年增长130.2%;其中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为42.43亿元,实际执行数为59.83亿元,完成计划的141.0%,比上年增长43.7%。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02年我省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积极财政政策,坚持依法理财治税,加强税收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全省和省级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预算任务,财政支出重点支持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资金需要,实现了全省和省级财政收支平衡。总的看,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财政工作是富有成效的。
2002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市县财政收入增长结构不尽合理,收入基础不够稳固,收支矛盾较为突出;有的地方支出控制不严,铺张浪费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会计信息失真、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还不同程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情况还时有发生。对此,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二、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全省地方财政收入汇总预算为601.00亿元,比调整后的上年执行数增长12.0%。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全省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加上预计的中央税收净返还和中央各项补助,以及调入部分预算外资金、动用上年结转款项,全省地方财政可用资金为805.80亿元。全省财政支出汇总预算为805.80亿元,比调整后的上年执行数增长9.5%。全省财政预算收支平衡。2003年省级财政收入预算为73.60亿元,比调整后的上年执行数增长12.0%。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省级财政预算收入加上预计的中央税收净返还、中央各项补助和市县净上交,以及动用上年结转款项,省级财政可用资金为109.76亿元。省级财政支出预算为109.76亿元,比调整后的上年执行数增长9.5%。省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3年全省和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计划草案,全省汇总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为221.9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3%;支出计划为211.2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4%。其中省级收入计划为67.20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8%;支出计划为61.2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4%。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0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安排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贯彻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预算收入保持了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增长速度,预算支出体现了“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突出保证重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为实现预算的措施是适当的。预算草案基本可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3年省级预算,同意省财政厅厅长翁礼华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200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对于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
要务,综合运用各项财政手段,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切实贯彻“科教兴省”战略,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大力支持欠发达地区和海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建设,努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加强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坚持依法治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税源的监管,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收,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等违法犯罪活动,堵塞税收流失漏洞。重视做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的落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所得税的稳定增长。
(三)保障重点支出,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切实加强对农业、教育、科技和社会保障等事业的投入。全面落实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措施,继续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认真做好农村税费改革的转移支付工作,特别是要保证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预算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建立健全跟踪问效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推进财政改革,不断健全监督管理体制。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加快财政改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扩大编制范围,改进和规范编制方法,进一步严格部门预算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完善运营、监管机制。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预算外资金监管。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制度,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各项专项资金。
(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工程建设,坚决压缩会议、出国考察等经费支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财政的监管和指导。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优良传统,对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财政资金的行为,要严肃予以查处。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200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