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2013年度省专利优势企业:
为深入实施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程,全面推进创建任务和工作目标的完成,进一步提升全省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根据《黑龙江省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决定对2013年度黑龙江省专利优势企业创建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3年度黑龙江省专利优势企业。
二、检查形式及内容
阶段性检查以自查为主,各专利优势企业要认真对照创建计划任务书进行自查,并通过黑龙江省专利优势企业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上报阶段性报告。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地企业做好阶段性检查和网上报送工作,强化对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创建任务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我局将根据自查情况对部分市地和企业进行抽查。
三、相关要求
各专利优势企业在7月30日前完成自查,并通过管理系统上报阶段性报告,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8月8日前完成对本地企业阶段性报告的审核并上报我局,我局将对阶段性报告进行审查,形成评价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7月22日
联 系 人:王德民、韩 嘉
联系电话:0451—82627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