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甘发〔2012〕1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3〕30号),促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2013年省科技厅将重点在企业和转制院所建设一批省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依托单位须为在甘肃省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 依托单位应具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战略,从事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究3年以上,内部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具有较强的综合科技实力,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
3. 依托单位的研发投入较大,近3年研发投入占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3%,能够为企业实验室提供充足的建设、运行费用。
4. 企业实验室应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是集中依托单位精华力量、代表相关领域或本行业全省最高研究水平的科研基地;在重大关键技术创新或系统集成方面成果突出,能够承担和完成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任务。
5. 企业实验室应具备先进的科研条件和设施,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面积在原则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800万元。
6. 企业实验室应拥有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企业省重点实验室人员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其中固定人员不少于15人。固定人员为签有劳动合同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少量管理人员。流动人员包括客座研究人员、访问学者、临时聘用人员等。
二、申报程序
1.企业省重点实验室实行网上申报。请申报单位登录甘肃科技计划管理系统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推荐单位审核后连同相关附件报省科技厅计划处(基础研究处)。
2.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
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振明
联系电话:0931-8885117
甘肃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