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农(经)发[2012] 574 号
\各市、县(市、区)农牧(农业、畜牧)局,区直有关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中国农业历史学会秘书处的建议和王正伟主席的批示,经自治区民政厅同意,下半年我们启动了宁夏农业历史学会成立的筹备工作,目前各项筹备工作业已就绪;同时,宁夏农学会六届理事会业已届满,根据《社团组织管理条例》和《宁夏农学会章程》,经研究决定,宁夏农学会八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一并召开,现就“两会”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员确认及登记
宁夏农业历史学会是新成立学会,旨在研究宁夏农业发展史,弘扬悠久的宁夏农耕文化和人文精神,纪实和鉴证宁夏现代农业发展轨迹,以起到激励后人、以史资政的作用。因此,各市、县(市、区)农牧(农业、畜牧)局是当然的会员单位,其中,县(市、区)农牧(农业、畜牧)局确定为理事单位,(地)市农牧(农业)局确定为常务理事单位,其局长分别提名为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此外,各市、县(市、区)农牧(农业、畜牧)局还要将热心于“三农”事业、对县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史(或方志)研究有一定造诣的同志推荐为宁夏农业历史学会会员或理事,并从中再推荐一名宁夏农业历史学会特聘研究员(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经学会常务理事会审查正式聘任为“宁夏农业历史学会特邀研究员”。团体和个人会员需填写《宁夏农业历史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特邀研究员填写《宁夏农业历史学学会特聘研究员登记表》。
由于领导变动和人员增减,宁夏农学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也需重新登记,各市、县(市、区)农牧(农业、畜牧)局是当然的会员单位,其中,县(市、区)农牧(农业、畜牧)局确定为理事单位,五市农牧(农业)局确定为常务理事单位,其局长分别提名为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凡是农业、畜牧、兽医、草原、渔业、农经、农业机械、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和园艺产业科学研究及示范推广的人员和热心于“三农”事业的人员均可登记为宁夏农学会会员,并分别填写《宁夏农学会会员登记表》。
区直有关部门、厅机关处室局和厅直各单位推荐一名“两会”理事或常务理事候选人。
二、会议任务
(一)研究通过《宁夏农业历史学会章程》;
(二)选举产生宁夏农业历史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三)研究通过宁夏农业历史学会2013年工作计划;
(四)研究通过《宁夏农学会章程修正案》;
(五)选举产生宁夏农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六)研究通过宁夏农学会2013年工作计划。
三、开会时间
“两会”拟于12月10日上午10:00宁夏工会大厦报到,下午2:00在农牧厅二楼多功能厅开会。
四、参会人员
各县、市农牧(农业、畜牧)局长(拟提名为宁夏农业历史学会第一届和宁夏农学会第八届理事、常务理事)和有关厅局、院、办(拟提名为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的)的领导及自治区有关领导;各市、县推荐的宁夏农业历史学会特邀研究员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推荐的会员代表(宁夏农业历史学会和宁夏农学会会员代表先后参加会议)。
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直各单位负责人。
会议还将分别邀请中国农学会、中国农业历史学会和自治区科协、社科联、民政厅及民间组织管理局、宁夏历史学会的领导莅临会议指导。
会议还将邀请自治区各新闻媒体记者到会报道。
五、有关要求
宁夏农业历史学会的成立和宁夏农学会的换届,是我区农业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市、县(市、区)农牧(农业、畜牧)局务必高度重视,协助做好“两会”会员登记和宁夏农业历史学会特邀研究员的推荐工作,切实可行将热心“三农”事业、对农业史或方志研究有较深造诣、具有一定文字功力的同志推荐到宁夏农业历史学会(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宁夏农业历史学会会员登记表》和《宁夏农学会会员登记表》请于12月7日前分别将电子表格发农牧厅农经处和科教处邮箱,纸质表格请于开会时交会务组。
农经处联系人:贾晓萍,电话:0951—5169839,手机:13709595510,邮箱:nmtnjc@126.com
科教处联系人:贾永峰,电话:0951—5169826,手机:13895085378,邮箱:nxkjch@163.c0m
附件:1. 各市、县(市、区)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2.《宁夏农业历史学会会员登记表》
3.《宁夏农业历史学学会特聘研究员登记表》
4.《宁夏农学会会员登记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