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省级创新试点企业验收评估和第二批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2012年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6    浏览次数:3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东湖、襄阳高新区管委会,各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根据《湖北省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的要求,省科技厅现启动第一批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验收评估和第二批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2012年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和范围:

  第一批创新型试点企业(2009年认定)参加验收评估;

  第二批创新型试点企业(2011年认定)参加2012年年度绩效考核。

  根据《方案》规定,创新型试点企业3年建设期满,提交《湖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建设验收报告》,对验收合格的试点企业,授予其“湖北省创新型企业”称号。对于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试点企业,将取消其试点资格并予以通报。请试点企业按照《方案》和本通知要求报送全部材料,参加验收评估和绩效考核工作。

  二、报送材料:

  本次考核采用网上上报和书面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上报:试点企业进入省科技厅网站(网址:www.hbstd.gov.cn),登录“创新型试点企业网上动态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用户名和密码由当地科技主管部门统一发放。

  (二)书面材料报送:

  1、第一批试点企业报送材料:《湖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建设验收报告》;

  2、第二批试点企业报送材料:《湖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考核表》;

  3、第一、二批试点企业均须报送以下材料复印件: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1、2012年度主要财务报表,包括企业研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

  (2)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A类、B类);

  (3)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A类);

  (4)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税收优惠明细表(B类);

  (5)2012年度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

  (6)2012年度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7)2012年新受理或授权的相关专利证明材料;

  (8)2012年获得的国家、省(部)级奖励证书。

  三、其他事项:

  1、网上上报和书面材料报送同时进行,只进行其中一项者视为未参加验收评估和年度考核。上报截止期限均为6月14日。

  2、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东湖、襄阳高新区管委负责组织辖区内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考核材料的受理、初审和上报工作。请各地于6月14日前将辖区内试点企业的书面考核材料一式5份,本地区试点企业年度建设情况汇总表(网上系统生成导出打印)一式1份加盖公章报省科技厅高新处。对于未参加本次考核工作的企业,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要提交未报企业名单并进行情况说明。

  3、联系方式:

  联系人 俞晴、向玫

  电  话 027-87135979、027-87135815

  附件:1、湖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建设验收报告;

  2、湖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考核表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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