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大学生基层就业有补助 每年最高6000元

发布日期:2013-06-21    浏览次数:2

  遵义市将对在基层就业或服务满一定年限的市属高校毕业生进行每年最高6000元补助

  遵义市近日出台了《遵义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将对在贵州省基层就业或服务满一定年限的遵义市属高校毕业生进行补助。文件规定,自2009年起,遵义市市属高校毕业生在我省县以下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社区就业或服务(毕业后3年内就业或服务),连续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如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则补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在2006-2008年期间加入贵州省基层有关服务项目的遵义市属高校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加入),连续服务期满5年以上(含5年),其在校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实行代偿。补助所需资金由遵义市级财政承担。补助方式按照服务期满后一次性发放的办法。补助标准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情况进行补偿,如每年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如低于6000元,则按照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进行补偿。

  遵义市还规定,就业或服务单位地处贵州省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各县城关镇的不在补助之列。以前如有助学贷款本息逾期,则须将逾期金额自行还清后方可申请学费补偿。遵义市规定市属高校每年8月31日前将资金代为偿还给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或返还给市属高校毕业生本人。 (记者孟海 遵义台记者李俊)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