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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广西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4    浏览次数:3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质监局关于下达2012年第十二批广西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桂质监函〔2012〕877号)精神,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和广西水泥协会共同起草的广西地方标准《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已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现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请将意见于2013年3月15日前,以E-mail或传真的形式反馈我局。

  联系人:谢宏昭

  电  话:0771-5360200-385

  传  真:0771-5360200-249

  E-mail:gxjbzhc@gxqts.gov.cn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3月1日

  

    附件:
          1、广西地方标准《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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