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福尔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烟台龙口市,主要从事化工中间体加工、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除外)。该公司拟上市,向我厅提出上市环保核查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了相关审查材料,烟台市环保局提出了初审意见。
根据《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的要求,对照该公司的组织结构图,确定本次上市核查的范围为:山东福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烟台博瑞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氯化、氟化物生产基地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核查时段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核查情况在《山东环境》网站上公示10天。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厅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2年5月17日~2012年5月26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531-66226735 传真:0531-86071045
邮箱:wukongchu@sdein.gov.cn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