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健全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农村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优化农村资源市场化配置,实现农村资源效益最大化,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资金化、资金市场化为方向,以农村产权确权颁证为切入点,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和抵押贷款平台,健全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助推“设施农牧业 特色林果业”主体生产模式,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程,转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稳定,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二、目标要求
通过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推动农村资产“确权赋能”,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流转规范”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健全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加大农村产权融资力度,发挥农村产权在撬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中的作用,实现农民增收多元化目标,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积极稳妥的原则。目前先以设施农牧业产权、林权、房屋产权为重点进行确权登记颁证,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按上级要求稳步推进。
(二)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的原则。对权属明确、无矛盾纠纷的农村产权先行确权登记颁证;权属不够明确或有矛盾纠
纷的农村产权,待权属明确或矛盾纠纷解决后再行确权登记颁证。
(三)坚持尊重历史、依法依规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根据农村产权历史沿革,调查清楚产权权属现状,依法确认产权权属,严格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程序到位、资料齐全、实体准确。
四、确权登记的范围
1.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1998年第二轮土地延包以来,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
2.设施农牧业产权。2007年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项目实施以来,全区符合规划、享受补助的设施农牧业产权。
3.林权。全区农户或经营户拥有的林地或林木所有权。
4.农村房屋产权。依法依规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和百村万户小康住宅示范点内的农户房屋产权。
五、确权颁证程序
(一)申请。农户提出农村资产确权颁证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资料,村委会统一收集,乡镇以村为单位进行汇总。
(二)确权。乡镇按照村委会提供的书面申请和资料,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群众对农户土地经营权、设施农牧业产权、林权、房屋产权进行确权,确定村组之间、农户之间的产权权属关系。
(三)公示。按照“权属明确、数据准确、标的清楚”的要
求,以村或组为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登记。主管部门以乡镇为单位,对农村产权逐户进行登记审核,设施农牧业产权、林权根据年度组织验收的资料登记审核;房屋产权根据规划设计、施工图纸登记审核;土地经营权权属清楚的直接登记审核,权属有异议的,勘清地界、重新认定后登记。
(五)颁证。区人民政府根据主管部门登记审核意见,分别给农户或经营户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日光温室产权证》、《养殖暖棚产权证》、《林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六)备案管理。主管部门对农户土地经营权、设施农牧业产权、林权、房屋产权所有资料进行登记造册,整理归档,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确保农村产权信息准确、资料齐全、数据完整。对农村已登记产权的流转、交易、抵押等事项进行备案管理。
六、时限要求
设施农牧业产权、林权、房屋产权颁证从6月底开始,利用三个月时间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省、市统一部署开展。
七、农村产权的使用和管理
(一)积极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完善农村产权交易网络,定期发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施农牧 业、林木、房屋等产权交易信息,鼓励农户通过租赁、流转、转让、入股、拍卖等方式进行产权流转,盘活资产存量,使资产变
为资本,实现产权效益最大化。
(二)加大农村产权融资力度。由区金融办会同人行、银监及相关金融部门制定《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实施办法》,拓宽农村融资渠道,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
(三)健全农村产权服务体系。区农牧、林业、建设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施农牧业产权、林权、房屋产权等产权信息资源库,实现与金融机构和交易机构联网,及时提供土地流转、房屋租赁、产权交易、抵押贷款等信息,实现产权信息资源共享,促进产权规范有序交易。区农牧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日光温室产权、养殖暖棚产权的交易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区林业局负责林权的交易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区建设局负责对农村房屋产权的交易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
(四)建立农村产权价格评估机制。由区物价局牵头,建立区级农村产权价格评估机构,每年定期公布农村土地流转、设施农牧业产权、林权、房屋产权等农村产权价格,为农户产权交易和农村信贷提供服务。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区上成立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主要领导,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农办、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督查办、区物价局、区法制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
下设办公室,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农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和使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根据工作实际,分别成立由区上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区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施农牧业产权、林权、房屋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小组,于6月15日前制定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抽调人员对乡村两级骨干进行培训,并组织实施。区上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共同推进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采取电视、广播、报刊、会议和村务公开等形式,结合“双联富民”行动和即将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和使用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程序等,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政策措施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注、农户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保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区财政安排一定的经费,保障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所需费用。各相关部门要围绕承担的职责,抽调专人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任务。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政策多,牵扯面广,时间
紧,任务重,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扎实开展工作,积极主动沟通,加强请示汇报,严肃工作纪律,严禁搭车收费。区督查办和区效能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大通报力度,对工作进展快、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行动不力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中共武威市凉州区委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