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及基层就业享受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3-06-21    浏览次数:1

  贵阳市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及城乡基层、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将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贵阳市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在同一微型企业连续工作满三年(含三年)以上的,视为基层服务经历,可报考贵阳市自主公开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基层服务项目职位,被正式录(聘)用的,在微型企业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

  自今年起,对在乡镇行政机关(含事业单位)或村工作的贵阳高校毕业生,享受基层工作津贴;对到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类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在乡镇行政机关(含事业单位)或村工作满2年及以上且继续在本县域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县级保障性住房的保障范围;满3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其大学期间学费由原毕业院校同级财政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据了解,自今年起,贵州省、市、县(市、区)三级国家机关需要补充的公务员,其中80%原则上要从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或村工作经历的公务员中进行遴选或选调;鼓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面向乡镇事业单位且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选调。 (记者李惊亚)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