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中小合作〔2011〕624号
各市、县(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江苏省特色产业集群认定办法(试行)》,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我委审核认定了第二批江苏省特色产业集群,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
请各地进一步做好特色产业集群的培育建设工作,加快优化区域布局,做大做强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附件:第二批江苏省特色产业集群名单
省经信委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