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领域科技项目入库评审答辩须知

发布日期:2011-07-11    浏览次数:16

  为做好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领域科技项目入库评审工作,现将项目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各领域根据项目征集指南的技术方向设立专家评审组,聘请同行专家对受理的预备项目进行入库评审。评审工作将于7月7日至20日期间进行。

  2、本次受理的项目入库评审采用视频评审和音频评审答辩两种方式进行。其中:

  *新材料、先进能源、先进制造领域采用网络视频方式进行评审答辩。

  *现代交通、现代服务业、信息、地球观测与导航领域采用电话音频方式进行评审答辩。

  3、答辩采取属地化原则。视频方式答辩的项目分别安排在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所在省(区、市)、新疆建设兵团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室参加答辩。

  电话音频方式答辩的项目将通过项目申报书中项目负责人的固定联系电话由评审会议室拨入电话进行音频答辩。

  4、7月4-6日,我们将分领域批把每个项目的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的安排通知各项目推荐单位,视频答辩的项目还将通知相应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并在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网站(www.htrdc.com)上发布。具体视频答辩地址由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在其网站公布。

  请及时关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网站和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网站,并提前主动与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联系(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

  涉密项目不采取视频、音频答辩方式评审。

  二、答辩要求

  1、评审专家将就项目的重要性、可行性和研究基础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判。评审会统一安排评审专家审阅项目推荐书和PPT介绍材料,并在答辩过程中就上述评审内容进行提问。

  2、每个项目的评审答辩时间为15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委提问。15分钟后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的答辩。

  3、请视频答辩人员按照答辩时间安排提前1小时抵达指定的视频答辩地点,服从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请音频答辩人员按照答辩时间安排提前半小时在项目申报书中填报的固定电话旁等候答辩电话拨入,并请在答辩开始前保持电话畅通。

  4、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

  5、如未能按时参加答辩,将视为自动放弃评审,不再另行安排答辩评审。

  三、视频评审环境

  1、视频评审分设视频评审会议室与视频答辩会议室,评审专家与答辩人分别位于视频评审会议室与视频答辩会议室。

  评审会议室内有计算机终端、大屏幕和扩音系统等设备,分别显示项目申报材料和答辩会议室的实时情况。答辩会议室内设有摄像设备、扩音系统和大屏幕,答辩人员通过麦克风回答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答辩会议室不显示视频评审会议室的图像,大屏幕在答辩结束5分钟前开始进行结束提示。

  2、因意外情况造成视频评审系统无法连接时,将启用应急措施,采用电话音频系统继续答辩,答辩时间不做调整。

  3、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我们将在评审会议室全程录音、录像,作为监督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

 
  附件: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领域国家科技项目入库评审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联系名单

     江苏省科技厅 马圣源 13057617856 025-83363239
           马鸣川 13951845623 025-83612122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2011年7月4日


     江苏省科技厅视频答辩会议室通信地址:
      江苏南京市龙蟠路171号,江苏省科技情报所二楼多功能厅
      联系电话:025-85415928
      联系人:姜金旺  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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