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推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7    浏览次数:3

  赣商秩字〔20137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颁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扎扎实实地推进我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要加强领导,注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业务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人员及分工;二是加强商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确定专人负责单用途卡执法工作,为下一步开展专项检查、处理举报投诉做好准备。要组织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尽快做好开展专项检查和处理举报投诉的准备工作;三是加强与当地监察部门、人民银行、税务部门、工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跨部门工作机制。

  二、加强培训,着力抓好备案工作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尽快抓好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商务执法队伍以及当地主要发卡企业的业务培训工作,发布培训材料。此外,还要及时与当地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接洽,做好发卡企业备案的有关准备工作。

  《管理办法》已于201211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商务部要求,发卡企业最迟应于201321日前进行备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务必按时完成备案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发卡企业纳入监管范围。要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增强主动性。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会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使发卡企业充分认识到,接受备案管理是取信于消费者的首要前提,获得备案编号是企业规范发卡的标志,成为首批备案企业是政府和社会认可的荣誉;二是提高准确性。《管理办法》规定对发卡企业进行分级备案管理,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按规定抓好备案工作;三是保证统一性。要保证各地备案工作要求一致,进度统一,从而确保工作的权威性。对于不配合备案的发卡企业,要通过约谈、警示、检查以及媒体曝光等方式,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备案。                  

  三、加强检查,扎实推进管理工作

  《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开展执法检查。一是要加强沟通。在政策执行中,要保持与我厅的沟通。对政策中不清楚的地方,要及时咨询、准确把握。对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以利于尽快研究解决;二是强化责任。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一把手要亲自动员、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带队检查。同时,要严格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强化责任意识,层层落实责任;三是注意方法。在检查过程中,要及时向被检查企业指出问题,同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注重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丰富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通过开辟专版专栏、案例分析、播放宣传片、印发宣传册、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同时,要加大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营造有利于管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江西省商务厅

  2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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