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0    浏览次数:3

鄂经信产业〔2013〕162号

各市、州、直管市经信委:

  关于2013年度省级财政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我委已在《关于做好2013年度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项目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经信产业〔2013〕70号)中专项布置。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改革的意见》(鄂政发〔2012〕107号)和《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鄂政办发〔2013〕15号)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行竞争性分配

  2013年省级财政产业集群专项资金分配,由过去“一对一”单向审批安排,改为“多选一”的择优性竞争性分配,建立“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竞争优选机制。请每个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补足3-5个项目作为2013年度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项目库备选项目,从项目库中择优竞争确定项目。

  二、完善项目申报资料

  关于项目申报范围、条件、支持原则、申报材料内容和申报程序等请严格按鄂经信产业〔2013〕70号文件要求做好申报资料的完善工作。同时,每个项目要补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对资金预期使用效益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有关要求

  今年是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的第一年,各地要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的申报组织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审核把关,如实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重点推荐对本地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对工业经济发展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项目申报及补充资料请于5月25日前报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徐朝晖

  联系电话:027-87236873

  传    真:027-87236872

附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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