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经济信息化委、经委(商务委):
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沪经信企(2013)579号〕,经评审和公示,认定奉贤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17个平台为2013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现将名单公布于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示范平台建设单位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形成平台建设的长效机制,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在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各区县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做好本区域示范平台的推荐、指导、宣传等工作。
三、市经济信息化委对示范平台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测评,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对不合格的示范平台予以撤销。各区县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要协助做好相应管理工作,对本区域示范平台的运营情况(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服务满意度等)进行检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