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科〔2014〕16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总体要求,经与相关委办局协商,市教委制定了《上海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行动计划(2013-201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高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行动计划(2013年-2017年)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4月1日
附件
上海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行动计划
(2013年-2017年)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下简称“2011计划”)的总体要求,根据上海高等学校学科发展与优化布局规划,依托上海学科优势领域和知识服务平台,积极组建培育上海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推进上海高校学科建设与区域社会经济联动发展。
一、发展目标
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重大”的总体要求,选择国际科学前沿和国家、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中最为迫切的领域或方向,择优、择重组建培育一批上海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并力争其中8-10个被认定为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成为支撑上海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示范基地。
二、建设原则
坚持以前沿科学问题和重大任务为引领,以服务国家和上海市重大需求为建设主线,着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汇聚创新资源,转变高校创新发展的方式。
坚持以同城协同为切入点,以上海高校学科优势领域为依托,围绕国家、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做大做强上海高校的学科。
坚持以质量和贡献为考核重点,建立与建设绩效相衔接的投入机制,对取得明显成效的协同创新中心,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
三、重点任务
对接“2011计划”,按科学前沿、文化传承、行业产业和区域发展四类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