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云南省蔗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4    浏览次数:3

云工信运行〔2014〕15号

各产糖州市工信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蔗糖产业振兴3年行动计划的意见》(云政发〔2013〕98号)及全省推进蔗糖产业发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省蔗糖产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云南省蔗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和重点

  (一)全省蔗糖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项目;

  (二)有利于提高蔗糖产业集中度,提高制糖企业竞争力,促进制糖企业转型升级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三)延伸蔗糖产业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以及发展循环经济等项目;

  (四)高产高糖甘蔗新品种研发、培育、推广以及糖料基地建设项目;

  (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扶持项目。

  二、项目扶持方式

  项目专项资金扶持采取贷款贴息和无偿补助两种方式。贷款贴息主要扶持以国家金融机构贷款为主的项目,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无偿补助主要扶持以自筹资金为主的项目、高产高糖甘蔗新品种研发、培育、推广以及糖料基地建设项目。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只可选择一种扶持方式。

  三、项目申报条件

  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云南省行政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营业执照的制糖企业及其各生产单位;

  (二)财务管理机构及制度健全,财务状况、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三)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且项目组织管理规范,在最近三年申报使用财政补贴资金的项目中无不良记录;

  (四)新建项目申请专项资金的,主体工程量必须完成50%以上。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1. 项目申报单位需在2014年3月5日前完成网络申报;

  2. 各县级工信、财政部门需在3月10日前完成网络审核;

  3. 各州市工信、财政部门需在3月20日前完成网络审核。并填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材料符合性审核情况表》(附件6),在网络申报系统中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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