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完善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立项项目实施方案并撰写批复意见代拟稿的函

发布日期:2013-07-19    浏览次数:6

各相关县(市、区)科技局:

近日,《科技部关于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国科发农[2013]514号)文件已下发。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立项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工作,根据科技部要求,请你们认真修改完善立项项目实施方案,撰写批复意见代拟稿。具体要求如下:

1.以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为项目统一执行周期,修改实施方案中时间进度安排。

2.按照“项目批复意见提纲与格式要求”(见附件1),撰写批复意见代拟稿。

3.项目总经费不能改变,国拨经费缺口部分加入自筹。项目总任务不能改变。

请各县(市、区)将修改完善后的立项项目实施方案、修改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项目批复意见代拟稿等材料电子版于2013年7月22日前发送到464585367@qq.com。

联 系 人:省科技厅政策处 马锟 苏积德

联系电话:0931-8834614、8833194

附件:1.项目批复意见提纲与格式要求;

2.修改情况汇总表

甘肃省科技厅政策处

2013年7月17日


附件1:

项目批复意见提纲与格式要求

一、批复意见提纲

科技部、财政部批复意见:

第一段:项目基础、重点任务及预期成效。包括项目现有科技和产业发展基础,特色产业列入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划情况,项目设定完成的主要任务及相关指标,项目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县乡财政增收、壮大县域经济等方面的预期效果(250字以内,后续项目需阐述前期实施成效)。

第二段:实施方案总体评价及修改建议。对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技术路线、支撑条件、组织管理等简要评价;对实施方案在任务、技术、管理等方面提出的修改建议(150字以内,建议部分由科技部填写)。

第三段:批复的项目经费和有关工作要求:同意立项,国家财政给予XXX万元(¥XXX.00)经费支持。请你们按照《科技部关于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国科发农[2013]514号)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根据批复意见建议,完善实施方案,加强组织管理,确保项目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格式要求

1、字体为仿宋四号;

2、段落为首行缩进“2字符”,1.5倍行距,段前、段后0.5行;

3、保存文件名为“编号-xx省(区、市)xx县(市、区、旗、团场)批复意见代拟稿”。

附件:1.示例1(新上项目);

2.示例2(后续项目)。


 

示例1(新上项目)

十、批复意见

科技部、财政部批复意见:

生猪养殖产业在XX县有良好的发展基础,是XX县重点发展的特色主导产业之一。XXXX项目实施方案立足当地生猪养殖历史悠久、养殖规模大的产业优势,通过开发、集成和应用一系列生猪养殖、疾病防治技术成果,推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完善技术服务体系,提高当地农业科技服务和创新能力。项目实施对XX县生猪产业拉动作用突出,对促进农民增收,增强县乡财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效果明显。

项目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明确,技术路线合理,保障措施到位。建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更好地发挥科技特派员的作用,经费使用注意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倾斜。

同意立项,国家财政给予XXX万元(¥XXX.00)的经费支持。请按照《科技部关于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国科发农[2013]514号)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根据批复意见建议,完善实施方案,加强组织管理,确保项目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公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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