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知发〔2015〕123号
各市(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省知识产权局、省经信委关于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企业工作的有关要求,请第1-3批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及第三批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和优势培育企业(名单见附件1)认真总结2015年的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突出工作新举措、新亮点、新成效,形成工作总结材料;谋划2015年工作,形成2016年工作要点;填写《四川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企业工作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附件2)。请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汇总本辖区内有关企业的总结材料和《统计表》电子件,于2015年1月15日前报省局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兰夜明 杨柏强
电话:028-85512430 、85541718
邮箱:17070896@qq.com
附件:1. 四川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第三批四川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试点企业名单
2.四川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企业工作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11月23日
2015年试点示范企业年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