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省直机关
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5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现将报考我厅遴选职位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按遴选计划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5年12月17日
上午9:00至12:00——报考职位编码为1001438、1001440的考生;
下午2:30至6:00——报考职位编码为1001439、1001441、1001442的考生。
(二)地点:四川省财政厅1号楼14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一)考生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二)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四)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录用审批表、转正定级表、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有调动经历的,还需提供历次调动审批材料复印件;有任免经历的,还需提供历次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已经进行档案专项审核的,还应提供档案专项审核专用的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
(五)选调生还须提供相关“选调生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
四、资格复审内容
(一)考生是否持本人身份证;
(二)复审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
(三)考生报名表记载信息与提交的其它材料记载信息是否一致;
(四)考生本人对复审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并发放面试证(张贴考生寸照并盖财政厅钢印)。
(二)考生逾期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遴选资格。
(三)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复审在2015年12月22日前完成,并及时在财政厅网站(www.sccz.gov.cn)进行公告。
(四)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留意我厅网站陆续发布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我厅工作人员。请接近资格复审分数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联系进行递补。
(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
(六)咨询电话:028-86723632、86723682。
附件: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川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