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贵安新区管委会,省9个综合督查组和28个专项检查组,各煤监分局:
根据省政府要求,现就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报表、典型案例填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周报表》、《省专项检查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周报表》必须于每周一上午12:00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上周未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不再催报,并将按要求如实向省政府报告。
二、向国家和省报送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报表中相同项目的数据必须一致。
三、各类报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并经主要负责同志或组长审核、签字。特别是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关闭取缔企业、停产整顿企业、处罚罚款必须据实报送,不能查而不报;凡是查出重大隐患不如实上报的,将予以严肃追究责任。
四、每周四前必须报送1-2个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案例的基本格式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非法违法行为事实及被查处的经过、处罚情况,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五、省安全生产信息网已经设立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大检查的相关信息、文件及工作动态等将第一时间在专题上公布,请明确专人及时关注、下载。
六、统计报表、信息简报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材料报送情况每月将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进行通报,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各督查检查组高度重视。
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