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级担保机构:
按照工信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信企函〔2013〕154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规范运营,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担保机构。
二、报送内容
2013年全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基本情况(详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要求的有关具体报表内容)。
三、报送方式
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送,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www。sme。gov。cn),点击首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按照网上的信息报送系统说明要求进行填写和上报。
四、注意事项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是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也是统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息的重要渠道。各担保机构要高度重视统计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及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二)各州市工信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通知辖区内担保机构报送统计数据,并认真审核,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在2月26日前,将辖区内机构数据汇总上报,并充分利用统计系统做好对本地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情况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及时了解行业发展动态情况。
联系人:填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 话:010-68574511 022-58356899
联系人: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企业服务体系处
电 话:0871-63517630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