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1〕48号)要求,现就组织推荐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我省参评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凡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1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稳定,技术或设计水平高,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的有效专利;
(四)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且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二、推荐要求
(一)鼓励推荐已解决本行业、本领域重要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获国外授权的专利项目,通过加强专利运用和保护扩大市场份额的项目。一项专利填报一个项目。
(二)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申报材料中必须附有由专业服务机构出具的专利检索报告,否则不能参加评奖。
(三)外观设计专利项目,重点申报家电、数码通讯产品及配件、交通工具、电工照明及家居用品、时尚休闲类产品、机械及工具类产品等领域(具体见中国外观设计奖重点申报领域)的项目。
三、推荐项目名额分配
各设区市推荐项目数量上限为3个,省直有关部门推荐项目数量上限为2个。
四、申报材料
(一)《参加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奖项目推荐表》1份(见附件);
(二)书面申报书原件2套(以及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
(三)申报书及项目彩色照片的电子版(可发送邮件至hbipo@126.com或刻录1张光盘);
(四)有关专利产品、模型、图片或者照片等。
推荐单位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主页“通知”栏下载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通知》附件包括《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和实用新型》、《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以及《中国外观设计奖重点申报领域》。
五、推荐程序
(一)请各设区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处)和省直有关部门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的评奖标准,先行对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专利项目进行筛选、审查,择优向我局推荐,确保参评项目质量。对于获得2010年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事业培育工程专利奖二等奖以上且符合中国专利奖申报条件的专利项目,可以优先向我局推荐。申报材料于2011年5月31日前报送我局协调管理处。
(二)我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从中选择10个优秀专利项目(其中发明实用新型6个、外观设计4个)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参加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
联 系 人: 刘盛国 李平平
联系电话:0311-85692822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富强大街92号 (050021)
电子信箱:hbipo@126.com
附件:参加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奖项目推荐表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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