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委,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现将《2013年广西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3月7日
2013年广西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3年全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民爆行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民爆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和监督。严格执法,加强服务,坚决打非治违,推进企业排查治理重大隐患,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坚决防范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广西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持续安全、健康、稳定发展。
一、强化职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通知精神,做到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落实责任。进一步落实各级工信管理部门的民爆物品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监管属地化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县级工信管理部门监管民爆物品安全的作用,巩固我区民爆行业的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实行严格的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深化专项整治,督促企业扎实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各级工信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基础上,要开展定期巡查,重点环节和重大危险源实施突击检查,切实杜绝“四超”和“三违法”行为。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各级工信管理部门及企业应明确检查内容和方式方法,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人员隐患排查责任,建立健全检查人员问责机制,确保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落实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整改实施分级督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将整改情况报我委国防科工办备案。
三、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
(一)强化安全监管。各市工信委要切实履行好属地安全监管职责,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章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治。严格安全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实施更加严格的责任追究。
(二)组织抓好专项安全检查及督查。重点抓好“区域重点督查”、“抽查整治”等的相关工作,严厉打击、严肃查处“四超”(超时、超员、超量、超产)、“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应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和频次。我委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内组织2至3次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督促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民爆物品专用库房的安全管理。以防爆、防盗、防洪、防雷击为重点,对库房区域和周边存在的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要进行排查、防范和治理;加大企业外部安全距离监控,确保符合规范要求;对代用户储存民爆物品过期的、公安部门收缴的民爆物品和不确定性质的危险品,要协调公安部门及时组织销毁,严禁与合格品同库存放。
(四)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活动月”为抓手,突出抓落实,以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多层次、多方面的活动,充分体现行业特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安全素质,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克服管理松懈、麻痹大意的思想,促进安全防护能力提高。
(五)加强企业相关许可证年检和换证管理工作。 各市工信委要加强做好企业许可证年检、换证初审工作,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的、材料不齐全的企业不予办理年检、换证。尤其是要通过2013年企业许可证换证工作,切实解决企业长期没有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问题,发现仍得不到解决的,暂停营业资格或取消许可资格。以此促使我区民爆生产经营企业的许可证管理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促进民爆行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
(六)加强重要时期的安全措施落实。加强高温、雨季、雷电泥石流等灾害的防范工作,启动重要时期安全保障应急联动机制,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及时协调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信息畅通,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两会”等重要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七)继续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每季度月末30日前,各企业应分别向属地民爆行业管理部门和我委国防科工办报送前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各企业要克服信息报告不及时、要素不完整等问题,加强安全生产情况专报工作,把其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管理,形成制度,将上述工作要求按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我委将把报送情况列入对各地、各单位的检查考评内容。
四、加强保障能力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一)强化科技进步。深入贯彻落实工信部的《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工业雷管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提升工业炸药生产线本质安全水平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民爆行业信息化建设有关安全管理的通知》等对民爆行业技术进步的要求,全面梳理和部署我区民爆行业项目改造计划。要按推进工业炸药、工业雷管以及混装车安全生产技术进步的相关要求,各级工信管理部门加强引导督促,企业要有计划地对现有民爆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坚定推广应用自动化、信息化技术的生产方式,而且要向智能化方向发展;加快现有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坚决淘汰安全条件落后的技术、工艺和生产线;继续加强“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监控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确保我区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信息系统平稳、可靠运行,加强监管,防止“四超”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探索推行销售企业视频监控糸统的改造上传工作,坚决取缔不符合安全储存条件的民爆仓库。
(二)强化安全培训。一是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的培训,此“三项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扎实做好此“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任职资格换证取证和再培训及其备案工作,实现“三项岗位”人员在岗、备案、持证为一体的监管机制,并作为今后考核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的重要指标。二是适当时期我委将举办各级工信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管理人员培训班。通过集中培训进一步加强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水平,三是各企业也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全面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树立“安全管理、教育先行”的原则,提高重点岗位培训质量,解决技术不精和指导工作不力的问题,解决技能不专和操作不规范的问题,解决安全意识差和操作不熟练的问题。通过教育培训,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各企业要做好完善培训记录档案,此将作为实施安全检查考评内容之一。
(三)开展加强标准化建设。工信部已印发全国民爆行业的《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通则》、《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考评标准》。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是民爆行业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市工信委、各企业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工作进行落实。我委也将按照工信部的要求,统一重点地抓好全区民爆行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
(四)加强应急能力。各民爆企业(含分公司)继续加强组织员工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学习、培训,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组织强化应急演练,切实提升企业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同时针对应急演练出现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预案可操作性。
五、以质量为本,加强推进质量体系建设。提高产品质量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依法强化对企业民爆产品质量事故的查处力度,不定期组织行业专家对各企业生产点实施巡回检查。企业要完善相关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的投诉和定期回访用户制度;要强化原材料进厂检验、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产品出厂检测及售后服务,加强仪器设备、检测方法、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基础建设,健全和完善产品质量体系建设,提升民爆产品自检自控能力。
各市工信委及各民爆企业应根据本要点抓紧制订本地区、本企业的2013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