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赴中央党校举办“丁香人才建设工程”第三期工信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8    浏览次数:5

 

市属工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

  为提高我市工信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创新思维和理念,增强领导干部市场经济驾驭能力。市工信委定于在中央党校举办哈尔滨市“丁香人才建设工程”工信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0月23日—26日,22日报到。

  地点:中央党校

  二、培训对象

  市属工业主管部门及所属企业负责人、各区、县(市)主管工业区、县(市)长,工信局长。

  三、培训形式与内容

  培训形式:集中授课

  板块名称 课程名称

  基本理论 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论述

  宏观视野 当前国际战略形势与中国国际环境

  中国国际战略与世界一流企业

  领导素养 提高领导干部市场经济驾驭能力

  网络舆情引导与新闻媒体应对业务能力

  业务能力 《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

  --解读35条政策内容

  新兴产业的国家政策和发展方向

  企业管理创新

  四、有关要求

  1、按照中央党校管理规定,参训学员在校期间办理出入证和住宿手续,需提交2寸白底彩色电子版照片1张和身份证号,截止10月9日16:00前报培训处邮箱。

  2、在中央党校培训期间,需自带四张标准二寸白底照片,照片用圆珠笔(不得用签字笔)在背面写上姓名,上课时间交齐。

  3、参加学习人员要遵守中央党校各项规定,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确保学习效果。在培训期间,学员要统一在学员食堂就餐,不得举行集体会餐,受邀外出就餐,严禁学员酗酒;不得提前离校。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培训资格,不颁发结业证书。并通报委托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4、学习完成规定课程,颁发中央党校统一编号结业证书。

  5、统一接站:校方统一安排一次接站航班,航班次:南航CZ6658,10月22日13:35在哈起飞,15:35到达北京。请学员尽量乘坐此次航班。自行前往学员务必在22日17时前报到,19时召开培训班预备会议。

  6、此次培训费用由市工信委统一支付,交通食宿费用由学员自理。

  联系人:于云鹏 王原有

  联系电话:84664332 84664933(传真)

  15546337567 13263671348

  电子邮箱:hpeixunchu@163.com

  附件:中央党校“丁香人才建设工程”第三期工信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报名回执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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